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总局发布儿童用品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总局发布儿童用品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劳保用品有哪些?特种劳保用品有哪些?
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保用品具备如下条件
(一),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现改为安全标志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
(二),以下产品为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一、头部护具类: 安全帽 二、呼吸护具类:
三、眼(面)护具类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冲击眼护具
劳保用品分几大大类?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第四条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类。第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个体防护用品的三证一书包括哪些?
三证一标志为: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安全标志。
其对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如下: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由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标示两部分组成。安全标志证书由归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加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不同尺寸的图形用于不同类型的特种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有效期为4年,每年要接受一次审核。有效期内产品名称、型号变更的,须按程序申请换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总局发布儿童用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总局发布儿童用品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