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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中班抱抱教案反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长达四年,你怎么看?
  2.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高管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长达四年,你怎么看?

心痛!愤怒!

简直是人面兽心!

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中班抱抱教案反思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看到这个新闻,十分心痛,为小女孩心痛,可想而知她的人生将如何灰暗。

对于案件本身,不想去分析种种罪行,以及背后的各种疑点。

单纯的希望我们的法制能健全一些,尽量避免类似的案件再发生。同时严惩鲍某某,以及问责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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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每每看到这类新闻,都是心痛不已。花季少女惨遭毒手,从此只有黑暗和噩梦。看着我自己可爱的女儿,心里一万个难受。

还有,作为女孩的母亲,简直是愚昧无知透顶。如何忍心将女儿交给一个陌生男性。希望做父母的都能提高法制观念,多关注孩子健康安全问题。

总之,不希望再看到类似案件发生,愿天下孩童都能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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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首先,这个问题就是性侵,而这种违背道德的行为与他是否是一个高管没有太多的关系,人们总是有一个固化思维,比如,学习好的孩子,品德一定也很好,这个案例恰恰证明了,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他的社会地位,职业类型没有太大关系,我们评判一个人的好坏,也不能因为他职业圣洁,或是社会地位高低,财富指数是否丰厚来断定他的人格,这就说明社会教育问题,除了一味的讲求成绩,政绩,业绩的时候,是否也应该摄入有关道德感的相关评判和学习标准进去。

高管鲍某某是畜生行径,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要重视孩子、小学生们的“性教育”,让这门教育走进课堂,告知孩子哪些地方谁也不可以看,谁也不可以摸。

设计适合孩子保护自己的“动画片”、绘本、教材等,让孩子在看电视或者学习过程中了解哪些行为是伤害行为,有一定的辨别能力

重视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关爱,社区干部、公安民警、学校老师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访,和孩子谈心,交流,了解他们生活情况,思想动态。

最后,我仍要说,对于畜生行径的人要严惩,愿更多的人关心儿童的成长。

畜生!

这也是中国目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仇富反富情绪的源头。

素质低,暴发户心理,这些都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

公民的道德沦陷是发生这些丑陋现象的根本原因。如何加强公民的道德素质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当务之急!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鲍某某这个案子根本没有什么扑所迷离的说法,两边对外说的话其实是高度一致的,只不过是站在各自的立场,把对自己诉求最有利的部分提炼出来,当成全部事实来陈述。

这种罗生门式的讲述,其实把所有信息堆到一起,就能看到事情的全貌了,一点都不复杂。

现在双方所有陈述,以及各家媒体的报道,包括鲍某某放出来的QQ对话和电话录音整合起来,时间线如下:

2015年9月,跟李某某母亲QQ交流,商量收养女儿的事宜;

2015年10月,鲍某某跟李某某、母亲以及中间人碰头;

2015年11月,鲍某某将李某某带回北京同住;

2016年元旦夜,鲍某某跟李某某***,当时李某某刚好年满十四岁。对此李某某认为是“性侵”,鲍某某认为是“双方自愿”;

2016年4月,鲍某某到山东烟台工作,李某某跟着一起搬过去,同住在烟台的公寓里;

2019年4月8日,李某某在烟台***,被他人救下,送警;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鲍某明律师说自己是受害者,谁信?他妈和姐姐己经把话说明。等小女孩到年龄在结婚,是标准的旧社会遗毒“童养媳"。先***已成实事,而后威胁+金钱诱惑,***少女长达三年。三次报警都不能救小女孩于水火,最后选择***来证明无奈!苍天在天,鲍某人这个衣冠禽兽丧尽天良,是个心理变态的大魔王。虽精通法律也难逃法网,送他一句话"玩火者、必自焚“才是他鲍某人最后的下场!

在南风窗的第一篇报道中,原文有这么一句话:

李星星的妈妈周娟,从4月8号接到警方的第一个来电“惊雷”后,

立刻从外地赶到烟台。她告诉南风窗记者,当时自己不想活了。

也就是说,接受南风窗记者***访时,李星星的母亲表示自己是2019年4月8号接到警方电话,

才知道女儿一直被性侵了。

然而在这个问题附带的视频中,5分30秒的时候,李星星解释过,

在2017年的时候,李娟就知道女儿被性侵了。

很明显,李星星的母亲,在接受南风窗记者***访的时候撒了谎。

可能有人又会拿出那套“完美受害者”的说辞,觉得出了记忆偏差很正常,

真的正常吗?你一个星期前中午吃的什么饭记错了正常,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抱月亮亲子活动反思中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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